自2025年7月5日(含,出票日期)起,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調整征收標準如下:
一、成人旅客: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成人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費,800公里(含)以下航段每位成人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費;
二、兒童、按民航局規定享受成人公布普通票價50%優惠的殘疾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按實際收費標準減半收取,即: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費,800公里(含)以下航段免收燃油附加費;
三、按成人公布普通票價10%購票的嬰兒旅客:免收燃油附加費。
燃油附加費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為準,換開客票時,燃油附加費不退不補(換開時按原客票燃油附加費標準打印)。
特此通知